宣城欧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3.75万吨电梯部件、铸件、复合配重块和金属制品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S214省道的东侧(经度:119.1433062,纬度:31.0221906),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8.51亩。建筑面积20608.99平方米,共建有6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1栋宿舍楼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电梯部件10000吨,各类铸件10000吨,复合配重块10000吨,各类金属制品7500吨。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项目建成后的废气主要为浇铸模造型过程中产生的混砂粉尘、制芯废气,铸造过程中产生的熔化烟尘、浇铸烟尘、落砂粉尘、抛丸粉尘及打磨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砂再生过程中产生的砂再生粉尘,铸件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及晾干废气,机加工产生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喷塑工序产生的酸洗废气、喷塑粉尘及烘烤废气,运动器材等小铸件生产中产的注塑废气、浸塑废气、吹塑废气,配重块生产产生的搅拌粉尘及骨料运输粉尘等。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喷塑前处理废水(脱脂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酸洗废水、酸洗后清洗废水、表调废水、磷化废水及磷化后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
3、固体废弃物:项目建成后,厂区固废主要为炉渣、灰渣、除尘灰、金属边角料、废砂、废模具、废浇冒口、不合格品、塑料边角料、废机油、废过滤棉(含漆渣)、废包装桶、脱脂槽渣、酸洗槽渣、表调槽渣、磷化槽渣、污水站污泥及生活垃圾。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加工设备、空气压缩机、抛丸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熔化烟尘:各熔化炉顶部安装移动环形吸烟罩,环形吸烟罩与吸风管之间采用活接风管,移动环形吸烟罩将熔化过程中产生的热烟废气收集后合并由吸风管送入耐高温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
②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经1根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
③生物质燃烧废气:合并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1根25m高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
④落砂粉尘及砂再生粉尘:落砂工段及砂再生工段各配1套袋式除尘器,落砂工段产生的粉尘及砂再生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各自除尘器除尘后,尾气合并于一根15m高排气筒(4#排气筒)排放;
⑤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5#排气筒)排放;
⑥打磨粉尘:由打磨房抽风装置密闭收集,收集后的打磨粉尘的经管道合并通往袋式除尘器集中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6#排气筒)排放;
⑦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及塑粉烘烤废气:喷漆产生的喷漆废气经过滤棉过滤后同喷漆晾干废气、塑粉烘烤废气一并引入到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7#排气筒)排放;
⑧喷塑粉尘:经喷塑设备自带的塑粉回收装置回收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8#排气筒)排放;
⑨酸洗废气:经槽液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9#排气筒)排放;
⑩注塑废气、浸塑废气及吹塑废气:在每台注塑机、浸塑机、吹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合并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9#排气筒)排放;
?投料粉尘:经投料口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10#排气筒)排放;
?焊接烟尘及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共7套;
?混砂粉尘:经混砂机进料口侧方的吸风罩收集后通入布袋除尘器过滤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骨料运输粉尘:经喷雾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 浇铸烟尘、制芯废气及未收集的其他废气:经车间优化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经上述措施后,经预测,本项目熔化烟尘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熔化炉”中的“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要求;二甲苯、VOCs排放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塑料行业”中标准要求及表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NOx及烟尘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生物质燃烧废气中SO2、NOx及烟尘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他工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的要求。
2、废水
项目喷塑前处理废水及碱液喷淋废水经收集由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同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并接管入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经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沙河。
3、噪声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级标准,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产生的炉渣、除尘灰、废砂、废模具等收集后外售,金属边角料、废浇冒口、不合格品等集中收集后作为回炉料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项目废机油、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含漆渣)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桶内,加盖密封后分区堆放于厂内独立设置的危废贮存间。危废贮存间按相关要求建设,做好防雨淋、防渗漏等措施,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为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在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相关信息。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城欧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063768350 通讯地址: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窦总
联系电话:055164410627 E-mail:hfqyhp2013@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如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2)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您能接受吗?
(4)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5)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宣城欧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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