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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郎溪县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秦阳郎溪县飞鲤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14 16:1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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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郎溪县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20062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现再次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向公众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秦阳郎溪县飞鲤风电场项目

建设规模:位于郎溪县飞鲤镇、十字镇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拟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风电场主要利用山脊区域布置风机,风电场区域为低山丘陵地形,海拔高程约15~50m之间。配套工程包括25台风电机组基础、25台箱变基础、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场内集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工程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9525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905h,,容量系数0.204。风电场内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工程新建的110kV升压站,经升压站主变升压至110kV后,通过1回架空线路接至附近的电网变电站,在供电区域内就地消纳,多余电力送入宣城电网整体消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要点

1.废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扬尘,施工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砌等过程。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出口必须设置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施工中料堆应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以减轻施工期大气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营运期无工艺废气产生,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处排放,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规定限值2.0mg/m3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及治措施

施工期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此外还有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后产生油水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施工废水经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营运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变压器事故排放含油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后用于灌溉不外排。主变压器事故含油废水经储油池收集后进入水封井,经油水分离处理后,大部分油可回收利用,剩余的含油废水和废油渣经场内专门容器收集后暂时贮存于场区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环境水体。

3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建筑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多为瞬间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加强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环保施工、文明施工,并因地制宜地制定有效的临时性工程降噪措施,如施工时设置护围、靠近敏感点处设置移动隔声屏障等措施,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营运期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噪声、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选用性能优良机型,合理布局,加强维护,设置围墙,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弃的包装材料、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处理;废弃土方用于场地回填等;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少量维修废物,升压站主变事故废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置;机修含油抹布和手套全过程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机修废润滑油及升压站主变事故废油归为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按规定程序转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营运期各类固废均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将进行土石方的填挖,动用土石方,而且有大量的施工机械及人员活动。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壤扰动后, 地表植被破坏,可能造成土壤的侵蚀及水土流失;施工噪声对当地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栖息环境的影响等。设计期对集电线路进行方案比选,优化施工方式,缩小占地范围,划定作业边界,严禁超界占用和破坏。对临时堆放土方采取覆盖、施工影响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加强环境管理,严禁乱捕乱杀。

营运期: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机组点位、升压站等永久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恢复,采用照明、叶片警示色等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生态监测或调查,设立爱护鸟类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等生态保护措施,减轻生态影响。

6.光影影响及保护措施

风电机组不停地转动的叶片,在白天阳光入射方向下,如果投射到附近居民住宅的玻璃窗户上,即可产生闪烁的光影,光影会使人时常产生心烦、眩晕的症状,正常生活产生影响。经计算、结合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周围住户均不在光影防护距离之内,故本项目产生的太阳光影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不存在光影扰民现象。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郎溪县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秦阳郎溪县飞鲤风电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符合郎溪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 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态破坏等不利影响,工程风机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和升压站主变及配电设施产生的电磁影响, 在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和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该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及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均表示支持,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影响角度讲,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及其他信息,可以在报告书报批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名称:郎溪县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郎溪县华润苏果行政办公楼151513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551- 6532499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软件园1403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1-65315335

邮编:230000

联系邮箱:ah_yshy @sina.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单位: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郎溪县秦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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