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得昌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吨电镀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对“郎溪得昌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吨电镀产品项目”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名称:年加工1500吨电镀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郎溪得昌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郎溪得昌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拟在郎溪经济开发区宣城得奇表面集中处理中心内投资建设电镀产品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得奇表面集中处理中心内,在园区规划01#厂房位置自建生产车间。占地面积约为6481.2m2,共建设7条电镀线(3条镀贵金属线、2条镀锌线、1条真空镀膜线、1条铜镍铬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来自酸洗、酸性电镀等工序产生的酸性气体,镀铬过程的铬酸雾废气以及含氰电镀过程产生的氰化氢废气。
2、废水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项目生产废水分为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含氰(铜)废水、含镍废水、络合废水、重金属废水等。
3、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固体废物(各种镀槽液废渣、废酸、废碱等)。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喷淋塔等噪声设备。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产生的酸性废气收集后,经酸性废气洗涤塔,用稀碱液进行喷淋吸收处理,净化后的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直接排入大气,去除效率≥95%;氰化氢废气采用喷淋塔吸收氧化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直接排入大气,去除效率≥90%;铬酸雾废气经回收、喷淋处理后洗水槽排放,各污染物排放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厂内生活污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到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进入郎溪县经开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得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达到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然后再进入郎溪县经开区西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高噪声设备较少,主要噪声来自于风机、喷淋塔等。经过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各种镀槽废渣、废酸废碱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专业公司回收,不排放;废弃包装材料由相应的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郎溪得昌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吨电镀产品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用地位于郎溪县得奇表面处理中心内,选址符合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规划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种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均能达标稳定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环境质量原有的功能级别;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您是否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②您对您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满意程度?③您认为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④您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程度?⑤您认为本项目运营后对环境最主要的不利影响是什么?⑥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后产生有益的影响是?⑦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⑧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得昌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总
联系电话:13861321388
通讯地址:郎溪经济经济开发区金牛路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皖欣科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乙级
联 系 人:程工
联系电话:0551-6556153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郎溪得昌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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