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县快速应急和巡逻防控工作的需要,更好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快速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自愿从事巡防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性别:男性;学历:高中及以上;年龄在20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86年元月1日至1992年元月1 日期间出生)。其中,退伍军人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2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有符合公安工作需要特长的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男性身高(裸脚测量)168厘米(含)以上,双侧裸视力4.8以上。
(五)报考限本县户籍。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3月7日—11日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郎溪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表》,并交纳笔试费45元/人。
资格审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公安局核发准考证,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3月14日到3月16日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领取。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分)和《法律基本知识》(50分)。法律基本知识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两卷合一,总分150分。
(三)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2年3月24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方法和项目: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即10米×4往返跑为13秒1以下,1000米跑为4分25秒以下,纵跳摸高为265厘米以上(均含本数)。对体能合格者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进行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对体能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分方法,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人员须交纳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与考核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公安局成立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对因体检或者考核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招聘的每个环节均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聘用和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县公安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月均收入不低于1800元(含上述五险)。县公安局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考核、使用,期间如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县公安局可随时按合同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63-7029583。
本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63-7021821-3312
郎溪县公安局
2012年2月27日
附:体能测试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二、男子1000米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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