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郎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郎溪县建平镇农村土地收储及农民集中安置(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郎溪县建平镇农村土地收储及农民集中安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工程名称:郎溪县建平镇农村土地收储及农民集中安置(一期)项目
工程概况:本项目共收储土地1400亩,主要作为建设用地。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区(一期)包括郎溪县庙门农民安置区和郎溪县老庄农民安置区。郎溪县庙门农民安置区总用地面积105.3亩,总建筑面积9.56万平方米,安置740户;郎溪县老庄农民安置区,总用地面积82.2亩,总建筑面积6.47万平方米,安置520户。同时区内配套建设服务中心,以及道路、绿地、活动场地, 室外水电、燃气、亮化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期2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242100
联 系 人:郑建明 联系电话:1305324767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屯溪路交叉口富广大厦2504室 邮编:230001
联系人:左芳萍 联系电话:0551-2885006 传真:0551-2885006
Email:114165649@qq.com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
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内容、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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