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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黎明化工有限公司每年200吨苄嘧磺胺、每年200吨二甲氧基啶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08-04-30 09:36 来源: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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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黎明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200/年苄嘧磺胺、200/年二甲氧基啶胺项目;

建设单位:郎溪县黎明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利用原邻甲酸甲酯基苯磺酰胺、邻甲酸乙酯基苯磺酰胺生产车间和部分设备,从事苄嘧磺胺、二甲氧基嘧啶胺的生产,技改后产品年生产能力为200t/a苄嘧磺胺、200t/a二甲氧基嘧啶胺

项目投资:27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90.9万元);

建设地点:郎溪县南丰镇化工工业小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县黎明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振荣

联系电话:13961204606

通讯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南丰镇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资质等级:国家甲级

联 系 人:吴用

联系电话:0551-2836887

信函地址:安徽合肥长江西路12号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邮政编码:23006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导则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根据踏勘现场和收集相关资料,确定项目的敏感点和保护目标,通过有关环境监测技术和方法,分析项目区域的环境现状,并公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方法,收集广大专家、学者以及周边的群众对该项目的好的建议和意见,补充到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去,然后分析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三废情况(包括三废产生量和排放浓度),在此基础上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设可能给周边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再通过公告或公示形式发布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公众阐明主要的环境影响程度,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从环境角度论证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拟建项目概况;(2)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3)调查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4)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地表水、空气、噪声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5)拟建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和公众意见调查分析;(6)拟建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7)针对拟建项目实施,制定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8)拟建项目的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

2、你认为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3、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你能接受吗?

4、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如何?

5、该项目建成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

6、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来电、信函、传真等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郎溪县黎明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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