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安徽晨玄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于2018年7月9日在郎溪县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特向社会进行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安徽晨玄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郎溪经济开发区投资6500万元,建设年产500台数控折弯机及部件项目。项目位于郎溪经济开发区,威盛家具西,二溪路北。项目与诚舜公司共同嫁接宣城市恒裕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地块,合计20亩,其中项目占股70%,嫁接地块已建有1栋厂房、1栋综合楼、1栋辅房,其他厂房未能建设。宣城市恒裕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破产停工。本项目嫁接后,利用现有建筑进行生产,形成总建筑面积5420m2,实现年产500台数控折弯机的生产能力,同时给诚舜公司代加工喷漆处理。
二、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污染概述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前处理废水、喷淋塔废水。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废气有酸洗硫酸雾、抛丸粉尘、焊接烟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机床、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噪声源噪声值为75~90dB(A)。
4、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除尘灰、废过滤棉(含漆渣)、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设污水处理站污泥、油漆桶以及生活垃圾。
三、污染防治对策
1、大气污染防治
焊接烟尘:项目经每台焊接配套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
抛丸粉尘:项目设有2台抛丸机,粉尘经抛丸机内密闭收集,收集后经2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合并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酸洗硫酸雾,项目设有1个酸洗槽,酸洗废气经槽边抽风收集,经1套喷淋塔中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调漆、喷漆、烘干废气,调漆废气经调漆房内负压收集;喷漆采用干式喷漆房,喷漆废气在喷漆房内负压收集,经三级过滤棉除漆雾;烘干废气在烘干房内负压收集。随后三股废气合并引入到1套RTO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经预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控制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前处理废水、喷淋塔废水。前处理废水包括脱脂废液、脱脂后清洗废水、酸洗废液、酸洗后清洗废水、陶化废液、陶化后清洗废水,其中脱脂废液、脱脂后清洗废水经调节后气浮预处理,酸洗废液、酸洗后清洗废水、陶化废液、陶化后清洗废水经调节后化学沉淀预处理,随后两股预处理废水与喷淋塔废水调节后经絮凝沉淀处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接管接管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接管标准,经预测,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控制
本项目设备经减振、风机安装隔声罩、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废处置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除尘灰外售处置;废过滤棉(含漆渣)、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设污水处理站污泥、油漆桶厂内按照危废暂存要求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以上措施,项目固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区选址符合郎溪经济开发区的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写信等方式联系。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晨玄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38-1735-9295
通讯地址:郎溪经济开发区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窦工
联系电话:055164313472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金域华府写字楼1-2114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①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②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项目附近区域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③对本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项目区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你对该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如何?②你认为对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 ③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如何?④该项目的实施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⑤对工程建设有何建议或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
在网上公示的同时,采取现场调查和发放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五条。
安徽晨玄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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