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各部门(单位)层层评选、推荐、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拟给予2005年以来,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陈兴国等88名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现予公示:
郎溪县机关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公务员拟记三等功人员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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