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郎溪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要求,县文明委于2013年10月进行了第十一届县级文明单位评选申报工作。县文明办依据《第十一届郎溪县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对所有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建议名单61家(名单后附),现予以公示。
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各单位或个人认为以上单位有不具备县文明单位评选条件的,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文明办反映、举报。来电、来函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以便核查。联系电话:0563--7020221
郎溪县文明办
2014.1.10
附:
第十一届县文明单位建议名单
(61家)
一、党办口:
县人大办 县政协办 县纪委办 县编办
二、党群口:
县委组织部 县直工委 县委党校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科协
三、宣传口:
县委宣传部 县教体局 县城管局 县文广新局 县电视台
县实验初中 县实验小学 县建华幼儿园 县电大工作站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晨乐幼儿园
四、政法口:
县政法委
五、政办口:
县机关事务局 县残联
六、财 口:
县商务局 县供销社 县国资办
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经信口:
县经信委 建平公路稽查站 驰丰驾校
八、发改口:
县发改委 县房管局 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九、农 口:
县水务局 县畜牧局
十、郎溪经济开发区:
郎溪经济开发区小学 宣城和平医院 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十字经济开发区:
振安驾校 柏维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十二、建平镇:
建平派出所 建平财政分局 建平文广站 建平计生办
建平供电所 瀚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十三、十字镇:
十字茶场中心小学
十四、涛城镇:
涛城财政分局 涛城中心小学
十五、梅渚镇:
梅渚中心小学 梅渚初级中学
十六、新发镇:
新发中心学校 新发国土所
十七、飞鲤镇:
飞鲤中心学校 飞鲤派出所
十八、毕桥镇:
毕桥财政分局 农合行毕桥支行
十九、姚村乡:
姚村计生办
二十、凌笪乡:
凌笪人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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