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2年度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以资金使用绩效为抓手,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突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运行和经济社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关注改善和保障民生,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从宏观层面分析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并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完成情况分析评价
(一)强化征管力度,确保收入绩效。全面分解落实财政收入任务,加强税收征管,确保了财政收入继续平稳增长。2012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全市第三;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全市第一。
(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改善民生。一是合理安排支出,保障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村委会各项工作的平稳运行。二是加大民生工程投入,确保了各项民生工程顺利有效地实施。三是保证了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到位,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大支农投入,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启动财政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在足额落实美好乡村建设县本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助推了全县9个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建设和全县农村清洁工程的实施;发放各类农业补贴近9万户。
(四)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经济建设。加大项目争取力度,2012年,争取到位项目资金8亿多元;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及妇女担保贷款发放工作;通过国投公司投融资支持和保障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债务管理,打造诚信政府。
2012年,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但财政运行中困难和矛盾也非常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平稳增长,“十二五”财政收入目标实现难度加大。二是刚性支出以及法定支出配套使财政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三是新建、续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大,资金调度困难。五是财政偿债压力加大。六是财政预算管理和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不科学和不完善之处。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一些部门的专项经费、上级转移支付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政府性资源统管工作未全面落实到位。到2011年底,尚未纳入县国资产办统一管理办公性房地产17宗,经营性房地产6处。该项工作未能按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三)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三公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经调查县财政局、经信委、公检法、农林水、教育卫生、民政、计生、住建、国土、环保、交通运输十六家政府机关及其所属的部分二级机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核算不清晰,口径不一致,科目使用随意。二是一些业务招待费隐含于报账制管理的项目支出和单位内部食堂支出中,造成无法真实反映实际状况。三是接待公务事由不明确,手续不够完备,部分单位公务接待费占行政经费支出的比重超过20%,四是公务用车费经费预算不能保证,实际配置车辆远远大于核定编制车辆;二是部分单位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较高。
2、当家塘坝清淤整治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延伸审计调查建平、梅渚、十字等9个乡镇发现,我县塘坝清淤整治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塘坝清淤整治区群众重视程度不一。山区、丘陵塘坝清淤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与实施效果明显好于圩区。二是部分塘坝因资金不足造成项目实施标准降低,三是存在后续管护工作不到位的现象。
(四)部门预算执行及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中的问题
1、少数主管部门将自身开支的经费在二级机构列支,个别报账制管理的单位将应报账收支转移至乡镇政府。
2、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体现在大额结算现金、往来长期挂账、基础资料的移交和保管工作不完善等,反映出这些部门的工作精细化程度不够。
(五)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程送审不及时,送审资料不规范。部分项目因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资料未及时完善等原因,送审资料够不规范。二是存在工程竣工决算价超中标价现象。三是高估冒算现象依然存在,表现为:多计工程量、高估材料价格、高套定额子目和交叉部位重复计算等。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对于应予以处理处罚的违纪问题,审计局均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区分问题的性质,按依据充分、宽严适度的原则进行了处理处罚,下达的审计决定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布置相关涉审单位进行整改纠正。
三、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保证预算编制及管理的完整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决算收支行为。首先要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上年的收入应当纳入到次年的部门预算编制中,并且对项目预算进一步加以细化;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性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以部门预算为核心,以政府基金预算、采购预算、投资预算、债务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为补充的综合预算管理体系,将本级政府所有资金及行政资产运行收入全部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范畴;三是要规范决算收支行为,确保财政决算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预算执行的结果与效益。
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促使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首先应按照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科学地界定政府的支出责任,财政支出要做到有保有压,着力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二是要加快完善公用支出预算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并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方式与经费供给政策进行改进;三要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全面有效地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建立“三公”经费跟踪督查与公开机制,厉行节约,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发展社会事业。
三、加强对部门、乡镇及村级的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一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的机制,还要切实提高乡镇领导和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二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参与的长效的监管机制,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应当积极地介入,跟踪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和村级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经常化。
四、强化工程造价过程控制,严格设计变更和签证管理。一是要规范招投标管理,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二是要充分发挥中标价对结算价的约束作用,按照县政府制定的《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签证论证和审批制度,规范工程变更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重大设计变更、签证,建立分级审批和先报批后实施的制度。三是要积极发挥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对造价的控制作用,相关监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更要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职,严格审核,规范签证,做到工程质量和造价控制“两手”抓,对工程造价控制中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郎溪县审计局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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