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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表彰第三届道德模范 我县3人获荣誉

发布时间:2015-11-24 11:3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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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宣城市文明委发文表彰第三届道德模范,我县梅渚镇中心小学退休教师刘积安、飞鲤镇黄香村村民章昌兵光荣当选。同时,毕桥镇灯塔村村民夏道胤获提名奖荣誉。

 

此次宣城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宣城市文明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从20154月起,历经群众推荐、遴选审核、社会公示监督、民主投票评选等环节,最终评选产生宣城市第三届道德模范12人,道德模范提名13人。(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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