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落实年度各项保障目标任务,充分考虑到市场租赁水平和低保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县决定对2012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扩面提标。
一是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由城镇低保家庭,扩大到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含6000元)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是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标准由人均13平方米提高至人均14平方米。
三是补贴标准仍然实行去年标准(每人每月每平方米8元)。
我县将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两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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