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正值肉类销售旺季,为确保广大市民买到放心肉、安全肉,连日来,县商务局会同工商、农委等部门,对辖区内流通的肉类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深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对经营肉类以及家禽类的商户进行了抽样检查,主要检查销售的猪肉、牛肉是否具有屠宰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进货渠道以及生肉是否注水等。
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的生猪产品,应当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
检查发现,多数经营者都能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经营,保证肉类商品质量。执法人员对个别索票、索证不及时的摊贩,责令其立即整改,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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