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含“瘦肉精”肉制品流入餐饮环节,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目前,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餐饮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的重点单位是餐馆、快餐店、学校(幼儿园)食堂、医院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整治的重点是检查肉及肉制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是否存在涉及肉制品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查处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畜禽肉品的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情况,核查有无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猪牛羊肉、病死畜禽肉;同时加大对肉及肉制品抽验频次,对发现购进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严格按照法定幅度的上限实施处罚,追查购进渠道并向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此次整治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为期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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