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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将在全县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1-06-07 11:2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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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5月1号起正式实施,明令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

县物价局准备近期组织对我县首批办理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发售楼盘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执行。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不规范现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没有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格,自制《价目表》的现象普遍存在,没有公示价格举报电话;二是《价目表》以外的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没有公示,如代收代办的水、电、暖初装费等没有标明,也没有公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房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还需做的更实更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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