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监督,根据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县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和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结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工作实际,县审计局制定出台了《郎溪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
该规程明确并细化了围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开展跟踪审计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职责要求和程序规定。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跟踪审计突出工程预算审计和招标文件的审查等两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展预算审计和招标文件审查的内容、程序要求和审计成果的运用。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突出对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的审计把关,明确该环节要开展现场审核,参与工程变更的洽商,强化实时监督检查,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范有序的变更。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阶段。主要是开展以造价为抓手的竣工决算审计,围绕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结论和审计归档段等四个阶段,细化每个阶段的审计内容、程序要求,强化并落实三级复核和业务会议集体审理制度。同时要求委托中介审计力量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审计项目比照执行。
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的健康规范,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真实、合规、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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