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走进郎溪 > 目标规划

关于印发郎溪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6 08:19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郎政办〔2018〕4号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郎溪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2018年3月16        

(此件公开发布)

 

郎溪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宣政办〔2017〕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全县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时期,我县自然灾害多发,特别是2012年“海葵”台风灾害、2013年旱灾以及2016年特大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面对严峻灾害形势,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科学调度,各地各部门突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1.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不断健全,部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十二五”期间,县减灾救灾委员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健全了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灾后重建、灾害救助等机制。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部门工作职责,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县减灾委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指导协调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农业生产救灾、地质灾害应急、林业应急等涉灾机构的指挥或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强化,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健全。

2.防灾减灾政策不断完善,依法应对灾害观念明显增强。“十二五”时期,出台了《郎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郎溪县城市洪涝灾害工作预案》,各乡镇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气象、地质、地震、农业等多项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逐级完善了应急工作规程,依法应对灾害的思想观念明显增强。

3.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备,应急信息推送快速敏捷。“十二五”时期,气象灾害、河流水位、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农业病虫害灾害、森林火灾、动物疫病、空气污染等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完善。气象观测、雨量水位自动观测、农情调度、地质灾害监测、地震监测、林业灾害监测等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全县灾害信息渠道畅通,应急信息快速敏捷,覆盖城乡的预警预报体系在防灾减灾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灾害防御功能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县政府实施城区防洪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交通道路灾害防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等多项重大工程,防灾抗灾救灾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民政公共服务事业、气象综合性基地、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疏散基地等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灾害防御功能得到明显加强。

5.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时期,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防灾减灾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已经建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队伍。全县在册灾害信息员112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乡村两级综合信息员培训班,1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基层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6.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社会动员机制稳步推进。“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抢险救援、生活救助、生命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形成了合力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平台,积极开展系列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普遍增强。全县共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6个。

(二)“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时期,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干旱、洪涝、台风、低温、冰雪、病虫害等灾害风险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呈现高发态势。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同时,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城市人口快速增长,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来较大压力;农村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房建筑防灾标准不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灾害受影响程度不断加深。此外,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还存在短板,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显不足,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动员机制和支持政策未能及时跟进,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实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紧紧围绕奋斗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县的关键时期和决胜阶段。防灾减灾作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诸多挑战: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深化,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需要提升,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物防灾能力需要强化,基层防灾减灾能力需要增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需要加强优化,装备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等需要强力推进。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全力推动新时期防灾减灾工作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从注重灾后救助到注重灾前防御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提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坚持生命至上,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着力点,以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求为导向,遵循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通过减轻灾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坚持应急优先、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3.依法应对,科技支撑。坚持法治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运用科技应对灾害,有效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配合,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5.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坚持“统筹指导、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灾救灾应急机制,强化两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三)发展目标

1.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厘清县乡两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事权和工作责任,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协调办事机构更加健全。到2020年,基本建成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2.加强规划衔接和协调。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制定实施本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防灾减灾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3.重大项目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以气象、水利、农业、国土、交通、卫生、林业、地震、人防、电力、通信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基础,提高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有效降低学校、医院等设施的损毁程度。

4.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3%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5.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保险理赔款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民房均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

6.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和救助内容,达到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7.建立统一完整的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县减灾救灾委统一的多灾种信息管理平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显著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服务能力全面提高。

8.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基层防灾减灾演练形成制度。在中小学校、乡镇(社区)建成一批基层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率显著提高,在校学生普及率达到100%。

9.继续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2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10.深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全县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趋于合理。各类应急救援、志愿者、心理抚慰队伍进一步壮大,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形成规模。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防灾减灾制度体系。贯彻实施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相关法规和《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推动防灾减灾制度体系建设,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害防御、应急准备、紧急救援、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恢复重建等过程制度建设工作;完善自然灾害总体和行业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制度体系,为防灾减灾提供制度保障。

(二)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属地为主”原则,推进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研究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防灾救灾指挥机构防范部署与应急指挥作用。进一步强化县、乡(镇)两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涉灾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防群测机制,健全灾害背景数据、灾情数据和救灾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建立灾后救助、灾害损失评估、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等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加快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动物疫病疫源等灾害监测地面站网和防灾减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能力。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风险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推进以乡镇为调查单位的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普查,深入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设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形成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推进灾害风险信息应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面向重大工程、区域开发等依法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试点工作。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与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提高灾情信息报送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与基层社区自然灾害管理能力、需求和效果评估制度。

(四)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加快发展灾害评估、专业救援、应急救助等专业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以驻郎消防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干警等专业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基层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以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人才队伍体系。加快推进防灾减灾装备更新换代,加强基层应急装备设备的储备、管理和使用;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提升物资储备调运信息化管理水平。适时调整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补助标准;统筹做好恢复重建需求评估、重建规划、技术保障、政策支持等工作,让灾区建设得更美好。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增强重大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汛抗旱、生态环境治理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继续实施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提高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安全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重点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工程。

(六)进一步增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新建或改扩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的防灾减灾责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灾害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统筹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主题活动日(周)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术普及内容纳入学前教育、在校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文明城镇创建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设施与平台建设,借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平台,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

(七)进一步增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能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政策,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和协调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平台。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引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健全救灾捐赠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使用效果评估和社会监督机制;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灾害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宽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加快研究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事项,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积极引入市场力量参与灾害治理,培育和加强市场主体参与灾害治理能力,提升灾害治理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实施,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培育和发展“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抢险救灾专业队伍。注重灾害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专业、高层次防灾减灾人才,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尝试委托专业机构对管理人员开展自然灾害紧急救援专业培训,提升队伍整体防灾减灾业务能力。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咨询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四、重大工程

(一)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初步形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县、乡”两级救灾物资储备架构。积极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科学确定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拓宽救灾物资储备方式,通过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完整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与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继续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高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评价水平;开展社区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开展应急避灾自救互救演练,按标准配备必要的救助物资和救助装备。每个城乡基层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在中小学校、乡镇(社区)建成一批基层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同时,每个乡镇结合社区布局、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选择典型的自然灾害频发区,依托现有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乡村综合性示范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应急救援和较长时间避难的需求。

(三)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推进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和中小学生防灾减灾科普教育;依托“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打造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开展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注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抓好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各级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强化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完成好,主要任务落实好,重大项目实施好。

(二)强化统筹协调,做好规划衔接。本规划由县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协调,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保障工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编制本部门防灾减灾规划时,要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有关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要与本规划相协调,提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并认真抓好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

(三)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发挥好政府资金和市场资金的作用。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灾减灾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防灾减灾经费各级分担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健全救灾补助项目,规范补助标准。

(四)强化跟踪评估,严格监督检查。减灾救灾委员会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切实提高规划实施成效。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为政府防灾减灾工作决策做好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