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全县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销售价格比2009年实际销售价平均下降43%,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与2012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6.34%、10.76%。
二是提高新农合标准。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290元提高到2013年的340元。2012年新农合受益80.84万人次,受益率达281.94%,住院实际补偿比乡镇达76.21%,县内达68.7%,县外达46.38%,全年累计补偿8103万元。
三是严厉查处医疗机构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选择24种重大疾病住院实行按病种付费,两所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住院费用总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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