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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分三个阶段对住宅小区容貌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2-08-09 11:2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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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上旬,县城管局指挥部综合执法大队协助建平镇、房管局等单位对我县几个拆迁安置小区内的区容区貌及环境卫生进行了一次综合整治,拆除了一批乱搭乱建的钢构雨篷,清理了建筑和装潢垃圾,并对改变储藏室和车库用途进行经营的现象进行了纠正。截止8月9日,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

住宅小区建设和管理是近年来我县城市化步骤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县城每一个居民安身立命的依托所在,住宅小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不仅关系着城市的形象,更与每家每户居民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密切相关。

然而,我县部分住宅小区内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小到违反规定外置防盗窗、晾衣架,在小区公共场所随意牵线晾晒,乱堆乱放、乱批乱挂,大到乱搭乱建、改变储藏室和车库用途用作经营等等,所有这些现象不但严重破坏了小区内整洁有序的容貌和环境卫生,也因部分业主的违规行为侵害到了绝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引发他们的不满。

造成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既有我县部分住宅小区的居民陆续入住,而物业管理后期进驻,导致前期管理行为缺位的客观因素,也有物业管理本身力度不够,细节执行不到位等主管因素,这种现象尤以近年来几个拆迁安置小区为甚。为此,此次综合整治工作首先从我县兴川物业管理公司下辖管理的老庄新苑、北港绿园和祥和小区三个拆迁安置小区进行。

整治工作预备由外及内、由表及里、由轻及重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对小区内存在影响区容区貌及环境卫生秩序的乱搭乱建、乱批乱挂、乱堆乱放进行拆除和清理,恢复小区原有容貌和秩序。

第二阶段,联合工商、食品卫生监督等部门对小区内改变储藏室和车库功能进行经营的现象进行纠正,恢复建筑原有功能,实现“住宅禁商”。

第三阶段,联合重点工程建设局、房管局、安监局等部门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进行纠正,切实保护建筑总体质量安全,维护其他居民合法权益。

截止8月9日,共拆除三个小区内四处钢构雨篷和十一处LED广告灯箱,对三户在车库内无证经营的当事人进行了物品搬离,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内的建筑装潢和生活垃圾等进行了清理,“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改观,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下一步,结合前期整治工作的经验,将对瀚海、东升花园和清和苑等小区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史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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