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忠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玲凤、张曦、邵宇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张峰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忠才、张曦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情况的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郎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提请将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应收债权转让及债务清偿资金列入县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的决议》。
在审议过程中,与会人员积极踊跃发言,对上述报告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陈忠才充分肯定了上述两份报告的内容。他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县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切实履行好职责,适时组织“回头看”,认认真真、实实在在把好食品安全关。针对诉讼监督工作,陈忠才要求,一要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案件监督力度;二要做好三个“思考”,即思考新形势下,诉讼监督工作如何与时俱进、如何提高诉讼监督能力以及如何提高诉讼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会议最后听取和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王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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