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确保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落到实处,我县采取了“提标扩面”政策,由原来人均年收入5600 元以下提高到6000元以下、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 13 ㎡以下扩大到 14 ㎡以下,并严格实行准入审批制度,对申请人的资格严格“三审三示”,确保此项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截止5月10日,我县已圆满完成2012年度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共计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283537元,近2078人享受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此项工作的开展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住房困难家庭纷纷对政府的关心表示感谢。(房管局刘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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