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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获第二届“安徽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

发布时间:2011-11-21 16:3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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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文明委通报表彰了第二届安徽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县城)、文明村镇和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授予郎溪县“第二届安徽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授予新发镇“第二届安徽省文明村镇”称号,授予梅渚镇“第二届安徽省创建工作先进村镇”称号。

此外,省委、省政府还通报表彰了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郎溪县地税局、郎溪县国税局、郎溪县县乡公路管理所、郎溪县人民法院、郎溪县气象局、中国电信郎溪分公司等单位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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