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2011年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解决2.3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总投资1166万元,涉及新发镇、凌笪乡、涛城镇、十字镇四个乡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83万人,其中涉及梅渚镇饮水不安全人口0.52万人已在2010年提前完成。
10月31日,由县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卫生局、审计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自验组,对所有工程逐项进行自验。验收组实地查看了新发镇福根自来水厂、凌笪乡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涛城镇长乐村、合溪村和十字镇施吴村管网延伸工程等4个项目点,对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县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负责人就项目实施情况、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介绍,验收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对检查验收提出建议和意见。验收组认为施工方已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一致通过县级验收。同时希望相关单位要尽快完成项目收尾工作,做好资料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向市水务局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报送竣工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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