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了县城火锅店和麻辣涮餐饮店。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火锅底料。
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我县城区火锅店和麻辣涮餐饮店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等。明确要求餐饮企业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调味料和添加剂;对采购的调味料和添加剂要专项登记,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对自行配制调味料的,要求其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有合法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对于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涉嫌造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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