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我县范围内赌博之风较为严重,市民纷纷声讨赌博行为,要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赌博行为,消除赌博之风。对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大大吉赌博行为。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部分治安案件查处标准(试行)》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用累计500元至800元以上的款物作赌注,使用麻将、扑克、牌九、网络、赌博机等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款物,尚不以赌博为业的以赌博行为论处。赌资达到了500元,便是赌博。
为严厉打击我县各类涉赌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因赌博引发、诱发的恶性案件,自2011年1月4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县公安局成立了“郎溪县公安局冬季禁赌专项行动”领导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2个月的冬季禁赌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阶段开展,第一阶段集中在1月4日至1月10日,主要开展集中摸排;第二阶段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25日,主要查处打击各种赌博行为;第三阶段为2月26日至2月28日,总结通报查处的赌博案件。本次专项行动范围是全县所有乡镇和地区,建平镇、十字镇、开发区为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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