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台风对我县的影响基本消退,雨水情总体平稳,根据《郎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决定于7月13日12时起将防汛防台风二级应急响应降至四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按照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要求,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变化,持续做好常态化隐患排查,严防次生灾害;有序组织转移群众返回,保障途中安全;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确保安全复工。
郎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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