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11:30,我县在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阳性人员李某某,现已转移至市定点医院。经初步流调,李某某近期活动轨迹及重点区域如下:
11月22日至11月24日,在毕桥镇安徽碧深高纤有限公司上班,期间未外出。
11月25日,7:00左右前往毕桥镇汽车站旁理发店理发,8:30左右返回毕桥镇安徽碧深高纤有限公司上班,8:50左右前往毕桥镇海梅超市购物,随后返回毕桥镇安徽碧深高纤有限公司,之后无外出,直至被隔离转运。
如有与以上行程轨迹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工作单位或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不落实防控要求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郎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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