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我县荣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县”和“第三届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县”等多项殊荣。
省文明县是对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及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社会环境的全面检阅,是一块“金字招牌”,省文明县的成功创建凝聚着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201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持之以恒地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围绕建设美好幸福郎溪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努力推动城市环境更美、城市实力更强、市民素质更高、城市文化更发达、城市管理更智能,我县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得到了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此外,在这次表彰中,我县梅渚镇、十字镇、涛城镇、毕桥镇、十字镇施吴村分别荣获“第四届安徽省文明村镇”称号;建平镇祥兴社区、中山社区、平港社区分别荣获“第五届安徽省文明社区”称号;县法院、政务服务中心、检察院、郎溪中学、公安局、郎溪农商银行、审计局分别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记者 余克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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