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4月初,梅渚镇纪委念好“严”、“细”、“快”三字经,在全镇深入督查村级资产资源工作,对村集体所属土地、林木、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再核实再清查。
一是严审查。梅渚镇各村集体资源资产租赁、发包时历史背景各不相同,对此镇政府组织专员对各村租赁、发包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重点审查合同价格是否显失公平、规模是否与事实相符、年限是否与法律政策冲突等内容,做到了一案一审。
二是细核实。经审查,梅渚镇各村许多合同签订时间久,镇纪委针对当时历史条件,对承包方使用资产资源规模是否与合同一致、合同是否按照双方约定履行等内容进行了仔细复核,共复核村级资产资源合同35份,其中存在问题合同数22份。
三是快整改。针对存在问题的合同,镇纪委监督各村委会按照价格公平合理、发包期限合规、发包用途合法、合同履行良好的要求,制定个性化整改方案,做到了一案一策。并要求村干部对立即每宗合同通过走访当事人、访问周边群众等方式还原历史原貌,结合现实情况,及时采取与承包方协商、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整改,做到方法灵活、注重实效。
据悉,梅渚镇已初步完成全镇7个村的资源资产再清理登记工作。清查了村级各项收入、支出、资产及债权债务,上级安排的各项补助、补贴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资金等的使用情况,制定整改方案22份,已整改落实11份,经过整改预计可增加村级年收益18.23万元。(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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