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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发布时间:2021-09-15 10:28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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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155元/月·人(包括每月财政补助资金1035元、基础养老金120元)。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75元/月·人(包括每月财政补助资金705元、基础养老金120元、承包土地收益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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