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地方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提升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郎溪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产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强该县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针对该地特色的糕点、蜜枣、茶叶等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中标签不规范、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环境卫生较差等行业性问题。该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提升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加大对郎溪本地有特色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各环节中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提升小作坊食品规模、档次、知名度等,确保该县食品加工小作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该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实地摸排核查,重点核查本地色食品加工小作坊是否具备必备生产加工条件,核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严格登记许可生产条件,规范生产行为,严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非法添加物质,严把产品质量关,详细掌握产品流向。
(二)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以县级监督抽检为基础,重点对所有品类小作坊食品进行全覆盖抽检,全面配合好省抽、国抽,严格落实抽检信息核查处置工作。
(三)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食品加工小作坊建立健全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做好原料验收记录和原料入厂台帐,加强对进厂原料的质量把关,杜绝掺杂掺假。强化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在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吹哨人”制度,积极反映举报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工中违法行为,对举报信息查证属于予以奖励。
(四)规范标签标识行为。食品加工小作坊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有关规定,包含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下架退市,采取补救措施。
(五)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查在食品生产加工中滥加禁止添加物质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查获证企业从购入三无食品再包装销售的行为。三是严查假冒侵权行为,严查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
(六)指导本地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好提档升级。传统特色食品具有品牌不响亮、知名度不高、受季节性影响大、销售范围小等诸多不利因素,亟待一场创新突围。唯有经过转型升级、工艺革新,并借助食品产业链发展的“东风”,不断适应时代发展与市场需求,才能迎来“华丽转身”。部门加大指导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强软硬件改造投入、工艺升级、品牌创建、引入“互联网”进行宣传销售等。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远强)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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