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我省《关于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选拔任用干部渠道,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素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决定面向全县开展公开推荐(个人自荐)择优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备用人选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岗位类型
1.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备用人选。
2.事业副科级领导岗位备用人选。
3.国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挂职)人选。
二、选拔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胜任岗位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综合文字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上个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五)具体岗位条件:
1.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备用人选条件:①中共党员,须具有3年以上党龄;②具有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任一级科员及相当职务层次职级满3年以上或者现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务层次职级;③年龄不超过35周岁(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3月;即1986年3月以后出生,含3月);④属于垂直管理部门的人员,报名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事业副科级领导岗位备用人选条件:①具有事业干部身份,任科员满3年以上;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以后出生,含6月);③属于垂直管理部门的人员,报名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3.国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挂职)人选条件:①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以后出生,含6月);②任机关或事业副科级满1年以上;③属于垂直管理部门的人员,报名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
3.因计生、综治、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原因受到“一票否决”的;
4.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四、选拔程序
公开推荐(个人自荐)择优选拔工作按照印发通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资格审查、综合研判等程序进行。
(一)印发通知(6月17日)。通过电子政务向全县各单位印发通知。
(二)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6月18日-6月24日)。报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对照资格条件鼓励本单位(乡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三)资格审查(6月28日-7月3日)。县委组织部组织专门力量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核报名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并征求纪检监察、巡查、综治、应急、生态环境、信访、卫健、扶贫等部门意见。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条件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公开推荐(个人自荐)择优选拔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四)综合研判。经资格审查后,县委组织部根据全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根据干部日常工作表现、人岗相适度,突出政治素质、宗旨意识、责任担当、工作实绩等,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原则,提出各岗位备用建议人选,经县委同意后,形成正式备用人选。并根据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适时作为相应岗位人选按程序进行使用。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填写《郎溪县公开推荐(个人自荐)择优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备用人选报名登记表》,由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报名时个人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资格证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任职文件等)。
六、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8日-6月24日。
七、报名地点
县委组织部1208室。
联系电话:7028327
监督电话:7016217(县纪委)
12380-3(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联系人: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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