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民生领域 > 社保服务 > 公告提示

速看!事关郎溪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发布时间:2025-05-22 08:01 来源:郎溪县税务局 浏览:
【字体大小:

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您好!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7号)规定,我县未及时缴纳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符合国家和我省补缴政策的除外)。为了您的权益,请您及时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郎溪县税务局

2025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