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实际,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在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
(1)违反规定停放;
(2)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
(3)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4)压实线变道。
(二)非机动车:
(1)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3)逆向行驶;
(4)骑乘电动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5)遇停止信号时,越过停止线停车;
(6)违反规定载人。
(三)行人:
(1)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2)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3)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
(4)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二、整治措施
(一)对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予以拖移、处罚。
(二)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整治行动期间,对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将在我县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四)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规范整洁、畅通有序的城区环境。
特此通告
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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