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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旧柴油货车禁(限)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03 17:16 来源: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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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部分区域、时段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老旧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较为严重。此类车辆由于技术落后、维护不当等原因,排放的污染物对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城区道路实际,特制定老旧柴油营运货车限行(禁行)方案。

一、禁(限)行车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二、禁(限)行范围

胥河路(含)以南,S203(不含)以西,滨河西路(不含)、滨河东路(含)以北,凤飞路(不含)以东的合围区域为限制通行路段。

三、禁(限)行时间段

每日6:00至22:00禁止驶入限行区域(路段)。

四、注意事项

1、本通告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老旧柴油货车的尾气排放进行严格限制,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车辆将被禁止进入限行区域,届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将不再核发货车通行码。

2、为有效识别并区分老旧柴油货车,本方案将采取以下方法车辆号牌识别(通过自动识别系统对车辆号牌进行识别,区分老旧柴油货车和其他车辆)和排放标志识别(对老旧柴油货车实行特殊的排放标志管理,便于执法人员快速识别),现场处罚和非现场采集同时施行。

3、请广大老旧营运货车车主和驾驶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禁(限)行规定,凡违反本通告禁(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郎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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