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文***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纳入普通门诊报销。普通门诊报销额度=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在参保县(市、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 55%,不设起付线,普通门诊单次报销限额(含一般诊疗费):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20 元/次/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30 元/次/日;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报销限额 20 元/次/日,年度报销限额150元/人/年。参保对象就诊时可凭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医院一站式结算普通门诊。
经了解,郎溪县人民医院自助机可在缴费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一站式报销。若您的小孩已参保,您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APP,通过绑定家庭成员添加您小孩的信息,即可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诊报销。因无法联系到您本人,我单位无法确定您未成功报销的原因,您可拨打咨询电话0563-7033906咨询。
郎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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