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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786515750P/202512-00023
组配分类: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城管局2025年行政处罚(9)号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2-01 发布日期: 2025-12-01
关键词: 行政处罚

郎溪县城管局2025年行政处罚(9)号案

发布时间:2025-12-01 15:00 来源: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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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严重程度
谭** 自然人 郎城管(综执)罚决字﹝202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经查明, 谭**于2025年10月27日16时34分左右,在郎溪县经济开发区白石涧路与金桥西路交叉口向南二十米处,驾驶车辆运输垃圾,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由以下证据证实:①现场照片;②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与现场勘验图;③询问(调查)笔录;④当事人提供的各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罚款 处以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罚款。 0.200000 2025-12-1 202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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