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503-00097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3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三)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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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郎市监处罚〔2025〕77号 |
郎溪县广清餐饮服务部(个体工商户)(邹广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郎溪县广清餐饮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
92341821MAE7CWMQ4P |
邹广清 |
当事人经营场所进门右手处食材储存区域靠南方位冰柜中发现一袋标称“杭州味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俏味庄®天妇罗小黄鱼”(生产日期:20230220;保质期:365天),经现场核算,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一、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袋“俏味庄®”天妇罗小黄鱼); 三、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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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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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郎市监处罚〔2025〕4号 |
郎溪县欧姚超市(彭文金)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郎溪县欧姚超市 |
92341821MA2UEMMF7X |
彭文金 |
2025年1月16日,何先生来到十字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现场举报,其反映于2025年1月15日在郎溪县欧姚超市花费68元购买了1桶“福临门”牌食用植物调和油,后发现该食用油已经超过保质期,希望执法人员进行查处。 2025年1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者彭文金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在购进涉案食品时未索取进货票据及供货商资质,无法向我局提供有关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68元; 三、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瓶“老榨坊”牌压榨玉米油、4瓶“中盖”牌花生芝麻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1瓶“老榨坊”牌压缩浓香菜籽油、3瓶“老榨坊”牌玉米油、2瓶“福庆全”牌菜籽油、1瓶“道道全”牌本香菜籽油、6瓶“晏老二”牌纯香菜籽油); 四、罚款2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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