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504-00082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4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一)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01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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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郎市监处罚〔2025〕64号 |
郎溪县李紫萱蛋糕坊(李鹏)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郎溪县李紫萱蛋糕坊 |
92341821MA8Q5CDD4U |
李鹏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一瓶已拆封“永正”牌彩针糖果和一瓶已拆封“有颜在鲜”草莓味巧克力甜甜圈); 二、罚款2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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