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14830K/202505-00032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安徽鑫坤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万㎡PVC新材料墙地面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5-06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徽鑫坤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万㎡PVC新材料墙地面装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地 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550万㎡PVC新材料墙地面装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鑫坤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镇东村工业区65-1号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希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鑫坤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500万元,在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镇东村工业区65-1号建设“年产550万㎡PVC新材料墙地面装饰材料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408.92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年产PVC地板300万平方米、PVC墙板250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
(1)破碎粉尘、开槽粉尘集气罩捕集,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挤出成型废气、UV辊涂废气、底部覆膜废气等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2、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定期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与处理后汇同冷却水排水接管入梅渚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梅渚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梅渚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最终排入梅溧河。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是高速混合机组、墙板、地板生产线、UV辊涂生产线、裁切机、背胶机、空压机、覆膜生产线、破碎磨粉机、UV辊涂生产线、风机等设备,经采用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纸箱等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综合利用及外售;
(2)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沾染危化品的包装物、UV辊涂产生废漆渣、废活性炭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3)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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