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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505-00021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同意注销郎溪县盛强园艺钢制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13 发布日期: 2025-05-13

关于同意注销郎溪县盛强园艺钢制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13 14:44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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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环函〔202553

关于同意注销郎溪县盛强园艺钢制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函

 

郎溪县盛强园艺钢制品有限公司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依法终止的;(三)排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四)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因你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依据上述规定对你公司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513

 

如你公司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可在收到本决之日6个月内依法向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抄送: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郎溪县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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