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390W/202503-00064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郎溪县施吴村人防疏散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5〕41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28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郎溪县施吴村人防疏散基地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十函〔2025〕1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提高人口疏散能力,原则同意郎溪县施吴村人防疏散基地项目。
二、项目编码:2503-341821-04-01-415586
三、项目单位: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郎溪县十字镇施吴村
五、项目内容及规模:西至G235,东至建平大道,北至现状林地,南至电商基地,建设疏散指挥场所、集结中转场地、安置用房、医疗保障用房、物资储备用房就餐保障用房、车辆停放场地、宣传教育场地、训练演练场地等功能用房和场地。 (1)指挥场所:通信设施完善的临时指挥场所:有线无线相结合、固定移动相结合,警报音响覆盖率应达100%。(2)集结转运:设置1个或多个集结场地。(3)人员宿住:疏散安置在现在民宅和新建疏散安置用房内。(4)医疗保障:根据小型疏散基地的要求,设置医疗卫生所,标准参照现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建设。(5)物资储备:能保障疏散人员供应1个月的物资储备标准。(6)就餐保障:能保障疏散人员就餐需求设置就餐场所。(7)宣传教育:结合疏散基地设置室内人防宣传教育场所,借助多媒体警报器等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8)车辆停放:选择在进出道路条件较好设置车辆停放场所。(9)训练演练:设置室内训练馆和室外训练场地。
六、项目总投资约5181.4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国防动员专项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七、根据国家发改委、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有关通知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以适当形式体现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预期成效。
八、请据此批复,在做好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相关工作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此复
2025年3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