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390W/202503-00062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姚村镇妙泉村2025年农产品交易中心到村产业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5〕39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20 | 发布日期: | 2025-03-20 |
郎溪县姚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姚村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姚村镇妙泉村2025年农产品交易中心到村产业项目立项的报告》(姚政〔2025〕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确保2025年乡村振兴项目早实施、早见效,原则同意姚村镇妙泉村2025年农产品交易中心到村产业项目。
二、项目编码:2503-341821-04-01-339224
三、项目单位:郎溪县姚村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姚村镇妙泉村
五、项目内容及规模:建设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农事交易服务中心及附属配套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约227.4458万元。其中衔接资金192万元,其余部分自筹。
七、根据国家发改委、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有关通知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以适当形式体现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预期成效。
八、请据此批复,在做好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相关工作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此复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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