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390W/202503-00052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新民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5〕29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发布日期: | 2025-03-14 |
郎溪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郎溪县新民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郎水函〔202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流域内生态、人居环境,原则同意郎溪县新民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503-341821-04-01-650865
三、项目单位:郎溪县水利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姚村镇夏桥村(新民村小流域)
五、项目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面积为7.12km²。水蚀坡林地综合整治:整治面积25.24公顷。新建纵向排水沟2240米,沉砂池30座,新建生产道路2770米,沟路一体化360米,过路涵26座;水生态维护和人居环境改善:山塘整治6座,新建堰坝7座,夏桥河支沟新建护岸1100米,新建亲水平台5处,下河台阶5处,新建沿河生产道路120米,新建永丰河植物保护带700米,新建夏桥河支流植物保护带120米,新建生态绿地0.26公顷,村庄道路绿化3000米;封禁治理:封禁治理面积686.76公顷。
六、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280万元和其他配套资金。
七、根据国家发改委、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有关通知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以适当形式体现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预期成效。
八、请据此批复,在做好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等相关工作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此复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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