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14830K/202504-00063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郎溪县东海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和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21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和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地 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和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郎溪县东海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永茂大道以南、经都三路以东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郎溪县东海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3000万元,位于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永茂大道以南、经都三路以东,建设“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和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该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拟新供地约20亩,新建2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购置全自动智能环保注塑机、造粒生产线10条等生产设备,建成达产后,可年产20万套汽车零部件和2万吨再生塑料颗粒。二期拟新供地约22亩,新建2栋生产厂房购置全自动智能环保注塑机、造粒生产线12条等生产设备,建成达产后,可年产15万套汽车零部件和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全部达产后可年产35万套汽车零部件和5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由于二期未规划及未拿地,本项目仅对一期进行评价。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造粒工段循环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工段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一并接管入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溪河。废水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和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其中未做规定的动植物油、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98-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气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为造粒、注塑废气及破碎废气。
造粒、注塑废气:建设项目拟在每条造粒机挤出融熔工段设密闭罩捕集造粒废气(共10条);注塑废气设密闭注塑间+注塑机上方设顶吸式集气罩捕集注塑废气,捕集后的废气共同经“1套静电除油装置+RCO蓄热式催化燃烧一体机”(TA001)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1 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续)中“塑料制品工业”中相关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颗粒物、丙烯腈、苯乙烯、甲苯、乙苯、1,3-丁二烯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相关要求。
破碎废气:建设项目设1个密闭的破碎房,破碎机上方设置顶吸式集气罩方式捕集破碎废气,捕集后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相关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经采用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等由建设单位做好收集、包装、防滴漏等措施后,统一分类暂存在厂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做好防雨淋、防渗透等措施,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废滤网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除尘灰、废模具等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5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