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504-00019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4月郎溪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03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郎市监处罚〔2025〕75号 |
郎溪县川川超市(朱成云)销售侵犯“年份原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郎溪县川川超市 |
92341821MA8QMY8F16 |
朱成云 |
当事人销售假冒“年份原浆”注册商标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古8白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1、没收侵犯“年份原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古8白酒4瓶; 2、罚款92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
|
2 |
郎市监处罚〔2025〕69号 |
安徽朱老头农产品贸易专业合作社发布虚假广告案 |
安徽朱老头农产品贸易专业合作社 |
93341821MAE3Y44J2B |
朱苗 |
2025年2月18日,我局收到杨世豪于2025年2月18日10时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一、处广告费用的3倍罚款计12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 |
|
3 |
郎市监处罚〔2025〕18号 |
郎溪益齿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郎溪益齿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91341821MA8N6ABTXJ |
李林元 |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三)项 |
1.警告;2.没收过期的“臂氏全自动电子血压计”1台;3.罚款5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
|
4 |
郎市监处罚〔2025〕68号 |
郎溪县飞鲤镇均国日杂店(陈均国)涉嫌采购食品未索取供货方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郎溪县飞鲤镇均国日杂店 |
92341821MA2QQPD58D |
陈均国 |
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一、警告; 二、没收2桶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 三、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