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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0W399912/202501-00089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郎溪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01 发布日期: 2025-01-01

关于《郎溪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01 15:48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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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化细化产假、生育保险、托育等方面工作,2024年1月,省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我县参照省级文件制定《郎溪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以下简称《相关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相关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顺应了人民群众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期待,有利于更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促进相关措施落地落实。  

(二)总体考虑。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皖卫人口家庭秘〔2024〕8号)。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实化细化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三、研判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委认真思考谋划,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8月份形成了《相关措施》初稿。

(二)征求意见。9月1日至9月30日,县卫健委向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等有关单位多轮沟通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14日期间,在县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4年10月11日,安徽擎义律师事务所给出法律意见。11月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对文件给予审核意见。

(六)会议审议。2024年12月,经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七)正式印发。2024年12月27日,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郎溪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措施》(郎政办秘〔2024〕85号)。 

四、工作目标 

加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地,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支持举措,持续优化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激发生育潜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五、主要内容 

相关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在生育、养育、托育、教育、就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宣传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在加强生育保障方面,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按规定和程序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县4家开展助产技术的医疗机构都开展孕妇学校建设。

在减轻养育负担方面,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育儿补贴,符合条件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符合条件生育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 

在降低教育成本方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适度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十四五”期间,全县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在营造生育友好氛围方面,强化宣传和保障方面,提出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

在加强就业方面。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对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在其生育2年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给予生活补助。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提出坚持人口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等措施。 

六、创新举措

1.加强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提升妇幼保健能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布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二级标准建设。加强不孕不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2.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求的全覆盖,落实经费保障,解决家长接送孩子后顾之忧。

3.落实住房优待政策。落实市级文件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我县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重要论述、《决定》、《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实施方案》等有关人口理论及政策文件的学习,并作为指导日常工作实践的依据,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协调有关重点部门对人口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进一步增强人口工作政策合力。

(三)注重实效。对照《相关措施》各项政策,各相关部门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政策及任务落实到位。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部门:郎溪县卫生健康委 

解读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   葛萍

联系方式:0563-70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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