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503-00037 |
组配分类: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郎溪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二)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3-07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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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郎市监处罚〔2025〕61号 |
郎溪县道兴诊所未依照规定履行药品进货查验制度及存放过期药品案 |
郎溪县道兴诊所 |
92341821MA2WQ2K8X6 |
王道兴 |
未依照规定履行药品进货查验制度及存放过期药品 |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6盒“张恒春”牌逍遥丸); 二、罚款5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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