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502-00075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5年2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二)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21 | 发布日期: | 2025-02-21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郎市监处罚〔2024〕431号 | 郎溪县十字镇胡生玉小吃店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郎溪县十字镇胡生玉小吃店 | 92341821MA2QT9XX78 | 胡生玉 |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罚款2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21日 | 无 |
2 | 郎市监处罚〔2025〕30号 | 郎溪县张国文茶厂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郎溪县张国文茶厂 | 92341821MA8LHW9R97 | 张国文 | 当事人生产的白茶经抽样检验被判为不合格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
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2.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20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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