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501-00093 |
组配分类: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郎溪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郎市监处罚〔2025〕1号 |
郎溪县佳颜坊美容店(明家丽)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佳颜坊美容店 |
92341821MA8NUMLBX5 |
明家丽 |
当事人店内经营的7瓶“云钻甲胶油”,其外包装印有“净含量:15ml;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70193;保质期:二年”等字样,其中4瓶生产日期为:20220523,另外3瓶生产日期分别为:20220505、20220511、20220512。经现场核算,上述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7瓶“云钻甲胶油”); 二、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 |
|
2 |
郎市监处罚〔2025〕10号 |
郎溪县慕斯美容店(蔡嘉)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慕斯美容店 |
92341821MA2QTHN21U |
蔡嘉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1盒“爵恋®”氨基酸净润洁面液);2;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
|
3 |
郎市监处罚〔2025〕11号 |
郎溪县西子说美容工作室(王霞)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西子说美容工作室 |
92341821MA2TK4AL2E |
王霞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1盒“MRS'MIRTH牌素肌时刻焕彩柔皙露”、1盒“DEVA牌御庭莲花润养水”和1瓶“DEVA牌舒柔保湿乳”);2;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